PlayStation®4系統軟件許可協議(第2.3版)

 

請仔細閱讀本PlayStation®4系統軟件許可協議("本協議"),以明確您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是您與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之間的合約。存取或使用SIE Inc的PS4™電腦娛樂系統("PS4主機"),明確以您接納本協議的條款為條件。您使用PS4主機,即代表您具備行事能力,可根據您所在的司法權區法律訂立合約,並且同意受本協議的條款約束。

您本人接納及代表其他存取或使用:(i)您的PS4主機;或(ii)您的PS4主機帳戶或您與PS4主機相聯的PlayStation™ Network帳戶(「帳戶」)的任何人接納本協議。您須就其他人對您PS4主機的使用及其對本協議的遵從負責。

SIE Inc保留權利,在有或沒有通知您的情況下,隨時修改本協議的條款。最新版本的協議將取代所有舊有版本。

本協議適用於PS4主機所包含的任何系統軟件、韌體及互聯網流覽器軟件及其他應用軟件以及任何經由SIE Inc或Sony服務或連線網路、PlayStation™Network、SIE Inc網站或PS4主機專用遊戲媒體為您的PS4主機所提供的補丁(補充)、更新、升級或新版本系統軟件,韌體及互聯網流覽器軟件及其他應用軟件。所有本文提及的軟件及韌體在本協議統稱為"系統軟件"。

倘若您是位於北美洲、南美洲或中美洲,根據軟件產品特許協議,您可在以下網址取閱該等有關特許協議:http://us.playstation.com/softwarelicense,所有提供與PS4主機連用的遊戲及其他軟件僅是向您授予許可使用權,並非向您出售。

請注意:倘若您是一名美國居民或一名位於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協議第9條包含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個人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該條款影響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涉及您與任何"Sony實體"(按第9條的定義)之間產生的任何"爭議"(按第9條的定義)。您有權選擇退出該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詳見第9條的說明。

 

1.授權許可

在本協議條款的規範下,SIE Inc向您授予一項僅在您的PS4主機中使用系統軟件的非專用、非商業權利。您使用現有版本系統軟件以外的任何舊有版本系統軟件的權利,在您可以收到最新版本的系統軟件或將最新版本的系統軟件安裝至您的PS4主機時終止。

部份由SIE Inc獲得許可的第三方軟件或服務的許可條款,可能要求SIE Inc向您提供該第三方軟件或服務的通知及許可使用條款。您可在以下網址或任何SIE Inc認為適合的地方取閱該等有關通知及許可使用條款:https://doc.dl.playstation.net/doc/ps4-oss/

您使用系統軟件的所有權利僅是在該許可使用權之下獲授的權利,您並沒有獲授系統軟件的任何所有權或權益。系統軟件的所有知識產權均屬SIE Inc及其許可人所有。對系統軟件的一切使用或存取均須遵從本協議條款及所有適用的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除根據本協議明確授權外,SIE Inc及其許可人就系統軟件保留一切權利。

 

2.限制

您不得將系統軟件租賃、出租、分許可、發佈、修改、改編或翻譯。您不得對系統軟件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或製作任何衍生作品,或嘗試運用系統軟件的目的碼創造其源代碼。您不得:(i)將任何未經授權、非法、翻版或經修改的硬體或軟件與系統軟件一併使用;(ii)使用任何工具以繞避、停止或規避PS4主機的任何加密、保安或認證功能;(iii)重新安裝舊有版本的系統軟件("降級");(iv)就您對系統軟件的存取或使用而違反任何法律、規例或法例或侵犯SIE Inc或第三方的權利;(v)使用任何硬體或軟件以令致系統軟件接納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非法或盜版的軟件或硬體;(vi)透過SIE Inc授權分發方法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系統軟件;或(vii)以並非在PS4主機上依照隨附的說明書及與經授權軟件或硬體一起使用的任何其他方式利用系統軟件,包括使用系統軟件以設計、開發、更新或分發任何未經授權的軟件或硬體,用以與您的PS4主機一起使用。

上列限制視作在您所在的司法權區的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

 

3.服務及更新;第三方協議及內容

SIE Inc可向您提供系統軟件更新、升級或服務。部份該等更新、升級或服務可在您登入PlayStation™Network時自動提供而毋須通知,其他則可能由SIE Inc的網站或授權渠道提供。您同意SIE Inc向您提供該等自動的更新、升級和服務。

該等服務可包括系統軟件最新的更新版或新發行版本的下載,其中可包括保安修補程式、防止存取未經授權或盜版的內容或與PS4主機一起使用未經授權硬體或軟件的最新或經修訂的設定及功能。該等更新、升版或服務可能會影響您PS4主機的功能,SIE Inc不會就因安裝程序而導致的任何該等影響或損害付上責任。

您必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儘快安裝或安排安裝最新版本的系統軟件。部份升級或服務內容可能會改變您目前的設定、導致資料或內容的損失或部份功能的損失。SIE Inc建議您將可儲存備份的所有資料定期進行備份。

第三方可能向您提供其他服務或內容,該等第三方可能要求您接納其使用條款及條件和私隱政策。系統軟件可能會提述、展示或向您提供第三方獨立經營或保存的網站或內容的鏈接("第三方內容及鏈接")。

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對第三方內容及鏈接並無任何控制或指示,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亦沒有監察、批准、認可、保證或贊助任何第三方內容及鏈接。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就您對第三方內容及鏈接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您本人須自行承擔所有由於您依賴第三方內容及鏈接所導致的責任和後果。

有關如何透過PS4主機或PlayStation™Network的控制設施對存取第三方內容及鏈接的情況實施可能的監控,請參閱您PS4主機文件,以便瞭解有關資料。

 

4.資料收集/認證

為了營運SIE Inc業務及提供產品和服務,SIE Inc可能收集及擷取關於您的硬體和軟件資料。該等資料可能被用作系統監察/判斷、市場推廣、不記名的追蹤使用行為、認證、保護著作權及其他目的。當您的PS4主機連線至互聯網時,SIE Inc亦可以知悉您主機的獨有編號及由您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自動編制予您PS4主機的IP地址。當您從PS4主機登入帳號時,我們或可以將該等資料與您的帳號及其他與您的帳號關聯的資料連結。

PS4主機讓使用者紀錄、分享及串流遊戲情節,包括與其他使用者的聲音或文字通訊。關於該等資料的使用詳情及如有疑問時的查詢聯絡方法,請參閱PS4主機用户指南及您所屬地區的私隱政策。除PS4主機用户指南及您所屬地區的私隱政策列明外,您在此就通過您PS4主機紀錄、分享及串流的遊戲節錄或通訊資料,放棄一切私隱、機密或公開的權利及期望。

 

5.互聯網功能

您若使用需要連接互聯網的系統軟件功能("互聯網功能"),可能需要從第三方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取得連線或無線互聯網服務。部分互聯網功能可能需要您登入PlayStation™Network。您所在的位置可能沒有互聯網接入的提供、並非免費提供或並非毫無干擾或斷線的情況。倘若您希望為您的PS4主機取得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服務,您必須就該等服務訂立所需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議。您需就互聯網的連接或使用承擔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部份互聯網功能的運行可能依賴SIE Inc控制範圍以外的互聯網連接因素。流覽網站、播放程式或下載程式或數據可能會導致產生電腦病毒、數據損失或損壞或其他問題,您須自行承擔所有由於通過您的PS4主機而進行的該等活動所導致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6.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系統軟件乃按"現狀"方式予以提供,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明確排除任何有關適銷性、適合特定用途和沒有侵權的默示保證。

對於任何由於存取或使用系統軟件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以任何形式產生的,不論是否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損失或損害,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概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可予執行的範圍內,前述責任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致其基要的目的亦然。

倘若您居於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的國家/地區,且倘若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對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是否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的,亦不論是由於存取或使用系統軟件而導致的,即使本協議有任何其他規定,SIE Inc、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的責任將僅限於您遭受的直接損失,最高為您實際為使用PS4而支付的金額,除非SIE Inc、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只要本條款可在您的司法管轄區內執行,上述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某些國家/地區禁止上述的責任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的責任限制與排除不一定適用於您。

若您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澳洲、大洋洲、印度、俄羅斯聯邦或烏克蘭,則以下規則適用於您:

6.1. 根據適用的當地法律,您可擁有相關權利,且不可被排除、被限制或被更改。這些權利優先於本協議中任何內容,包括第6條中的內容。

6.2. 本協議並不會:

6.2.1. 影響您身為消費者根據當地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保證或擔保(例如您在系統軟件故障時的權利);

6.2.2.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對因我們的疏忽或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6.2.3.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因故意違反、欺詐、欺詐性失實陳述或重大過失而承擔的責任;或者

6.2.4.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的責任,除非您適用的當地法律許可。

6.3. 根據第6.1和6.2條,我們對您的責任僅限於您為與引起責任的系統軟件相關的硬體支付的金額。

 

7.本協議的違反;權利的終止及SIE Inc的補救措施

倘若SIE Inc決定您已違反本協議的條款,SIE Inc可採取或促使採取任何行動以保護其權益,例如停止部份或所有系統軟件的存取或使用、停止PS4主機在線或離線的存取或使用、終止您存取PlayStation™Network、拒絕為您的PS4主機提供任何保養、維修或其他服務、採用為停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而實施的自動或強制升級版或裝置或依賴任何其他合理所需的補救措施以防止任何經改造或未經許可的系統軟件的使用。

SIE Inc、其關聯公司及其許可人保留就你的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提出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SIE Inc可就您使用或存取系統軟件的行為,參與任何由政府或私人提出的法律行動或調查。

 

8.出口管制及遵從法律規定

系統軟件可能含有某些受出口管制法規所限制的技術。就此而言,PS4主機不得在違反該等法規的情況下出口或再出口予人士及實體。在使用系統軟件時,您必須遵從該等法規的要求。

 

9.對某些居民適用的具約束力的個人仲裁條款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下列本第9條所載條款僅適用於美國居民或位於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

"爭議"一詞指任何您與SIE Inc、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他們現在或以前任何關聯公司或任何上文所述之前任或繼承實體,包括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及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合稱"Sony實體")之間就系統軟件的使用而產生的爭議、申索或歧見,不論是否基於合約、成文法律、規例、條例、侵權法(包括欺詐、失實陳述、欺詐性誘使或疏忽)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理論而引致,包括有關本第9條的有效性、可執行性或適用範圍(下文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可執行性除外)的爭議。"爭議"一詞涵蓋可予執行的最廣泛的可能意義。

倘若您與Sony實體或Sony實體的管理人員、董事、僱員及代理("敵對的Sony實體")之間產生任何不能透過如下文所述的磋商予以解決的爭議(除在下文仲裁除外條款列明的爭議),您及敵對的Sony實體必須僅依據本第9條的條款進行仲裁以解決該爭議,而不能在法院就該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指該爭議會通過中立的仲裁員解決,而無需在法院通過法官或陪審團審理。

您及Sony實體同意,本第9條所載的仲裁條款並不適用於您或任何Sony實體在小額申索法庭提出的任何申索。

倘若您不願意接受本第9條所載有約束力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約束,您必須在您接納本協議的日期起3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SIE Inc。您的書面通知必須郵寄予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由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轉交,其地址為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註明收件人為:LEGAL DEPARTMENT – WAIVER;該通知必須列明:(1)您的姓名;(2)您的地址;(3)您的登入名稱(如有);及(4)清楚說明您不願意通過仲裁與任何Sony實體解決爭議的聲明。

倘若您與任何Sony實體發生爭議,您必須向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發出書面通知,由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轉交,其地址為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註明收件人為:LEGAL DEPARTMENT – DISPUTE RESOLUTION,藉以給予敵對的Sony實體以非正式方式通過磋商解決有關爭議的機會。

您同意會在發出有關爭議的通知後在不少於60日的期間內真誠通過磋商的方式解決有關爭議。倘若敵對的Sony實體在收到有關爭議的通知後的60日內未有解決您的爭議,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可依照本第9條的規定通過仲裁方式提出您的申索。

任何爭議解決程序,不論是仲裁抑或是法院程序,均僅會以個人程序的基礎進行,不會以集體訴訟或代表訴訟的方式進行或作為一項集體訴訟、合併訴訟、代表訴訟或私人代表訴訟中的指名或不指名成員的身份參與,除非您及敵對的Sony實體雙方在提起仲裁後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可以上述方式或身份進行訴訟。

倘若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選擇通過仲裁解決您的爭議,提起仲裁程序的一方可向美國仲裁協會(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www.adr.org或JAMS www.jamsadr.com申請提出仲裁。倘若本第9條的規定與雙方選擇的仲裁機構的規則存在任何衝突,均以本第9條的規定為准。

任何關於州際商事爭議的可仲裁性均受《聯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FAA")的管轄。然而,適用的聯邦或州法律亦可能對爭議的實體內容適用。凡涉及少於75,000美元的申索,均適用AAA的《消費者相關爭議的補充程序》("補充程序"),包括補充程序第C-8條所列關於仲裁費用表;凡涉及超過75,000美元的申索,均適用AAA的《商事仲裁規則》及非集體訴訟程序的有關費用表。

AAA規則可於www.adr.org查閱或致電1-800-778-7879索取。此外,除根據有關的州或聯邦法律所賦予敵對的Sony實體或您可追討律師費或費用的權利外,倘若您的申索不超過75,000美元而您已按照上文所述向敵對的Sony實體發出通知並真誠磋商,假如仲裁員裁定您在仲裁中獲得勝訴,您有權按仲裁員的裁決收回合理的律師費和費用。

仲裁員會以書面方式作出仲裁裁決,但除非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仲裁員可無需提供理由陳述。仲裁員的裁決具有約束力,是最終裁決,FAA所規定的上訴權利除外;仲裁裁決可在任何對有關方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登錄,以便執行。

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或您居住地所在的縣提起仲裁程序。倘若您選擇在您居住地所在的縣提起仲裁,敵對的Sony實體可在同意支付您由於轉移仲裁地而招致並經仲裁員決定的任何額外費用或成本的情況下將仲裁程序轉移至聖馬刁縣。

倘若本第9條的任何條款(上文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的規定除外)屬於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將從本第9條刪除,而本第9條的其餘條款則具有所有效力。倘若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被裁定為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第9條整條將全部不可執行,爭議將由法院審理判決。

本第9條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

 

10.管轄法律及司法權區

倘若您居於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的國家/地區,本協議受日本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任何關於或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只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交有關爭議。倘若您居於歐洲、非洲、澳大利亞及大洋洲、中東、印度或俄羅斯聯邦,本協議受英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

倘若您居於其他地方,本協議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倘若您是美國居民,任何並非進行仲裁或在小額申索法庭提起的爭議均必須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高等法院或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下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1.一般法律事項

您受本協議的最新版本的條文約束。SIE Inc可於任何時間修改本協議的條文。如需印列本協議的現有條文,可登入下列網頁:https://doc.dl.playstation.net/doc/ps4-eula/。請不時登入該網頁以查閱本協議的任何更改。您如繼續存取或使用系統軟件,即表示您接納本協議的任何最新版本。

倘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概不會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您確認,您如違反本協議,將會對SIE Inc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金錢的損害賠償並非充分的補償;除法律所賦予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外,SIE Inc有權獲得衡平法下的濟助。

本協議構成您與SIE Inc之間就系統軟件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或同期就此主題事項所達成的任何諒解。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下任何權利並不構成對該項權利的放棄。SIE Inc可將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轉讓予任何SIE Inc關聯公司,包括執行本協議條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