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E Inc流動應用程式許可協議(第2.2版)

 

請仔細閱讀本SIE Inc流動應用程式許可協議("本協議"),以明確您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是您與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之間的合約。存取或使用由SIE Inc分發供iOS或Android OS裝置上運行的應用程式軟件("應用程式軟件"),明確以您接納本協議的條款為條件。您使用應用程式軟件,即代表您具備行事能力,可根據您所在的司法權區法律訂立合約,並且同意受本協議的條款約束。

您本人接納及代表其他存取或使用:(i)在您擁有或控制、合法地裝有相應iOS或Android OS版本的裝置("裝置")上運行的應用程式軟件;或(ii)在應用程式軟件上的PlayStation™Network帳戶(「帳戶」)的任何人接納本協議。您須就該等其他人對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及其對本協議的遵從負責。

本協議適用於應用程式軟件及其任何補丁(補充)、更新、升級或新版本。

請注意:倘若您是一名美國居民或一名位於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協議第9條包含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個人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該條款影響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涉及您與任何"Sony實體"(按第9條的定義)之間產生的任何"爭議"(按第9條的定義)。您有權選擇退出該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詳見第9條的說明。

 

1. 授權許可

在本協議條款的規範下,SIE Inc向您授予一項僅在裝置中使用應用程式軟件的有限、不可轉讓、非專用、非商業權利。您使用現有版本應用程式軟件以外的任何舊有版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權利,在您可以收到最新版本的應用程式軟件或將最新版本的應用程式軟件安裝至該等裝置時終止。

部份由SIE Inc獲得許可的第三方軟件或服務的許可條款,可能要求SIE Inc向您提供該第三方軟件或服務的通知及許可使用條款。您可在SIE Inc認為適合的地方取閱該等有關通知及許可使用條款。

您使用應用程式軟件的所有權利僅是在該許可使用權之下獲授的權利,您並沒有獲授應用程式軟件的任何所有權或權益。應用程式軟件的所有知識產權均屬SIE Inc及其許可人所有。對應用程式軟件的一切使用或存取均須遵從本協議條款及所有適用的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除根據本協議明確授權外,SIE Inc及其許可人就應用程式軟件保留一切權利。

 

2. 限制

您不得(i)租賃、出租、分許可、發佈、修改、補丁(補充)、改編或翻譯應用程式軟件;(ii)對應用程式軟件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或製作任何衍生作品;(iii)或嘗試運用應用程式軟件的目的碼創造其源代碼;(iv)將任何未經授權、非法、翻版或經修改的硬體或軟件與應用程式軟件一併使用;(v)重新安裝舊有版本的應用程式軟件;(vi)就您對應用程式軟件的存取或使用而違反任何法律、規例或法例或侵犯SIE Inc或第三方的權利;(vii)透過SIE Inc授權分發方法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應用程式軟件;或(viii)以任何其他未經授權方式利用應用程式軟件。

上列限制視作在您所在的司法權區的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

 

3. 服務及更新;第三方協議及內容

SIE Inc可向您提供應用程式軟件更新、升級或服務。

部份更新、升級或服務內容可能會改變您目前的設定、導致資料或內容的損失或部份功能的損失。

應用程式軟件可能會提述、展示或向您提供第三方獨立經營或保存的網站或內容的鏈接("第三方內容及鏈接")。

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對第三方內容及鏈接並無任何控制或指示,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亦沒有監察、批准、認可、保證或贊助任何第三方內容及鏈接。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就您對第三方內容及鏈接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您本人須自行承擔所有由於您依賴第三方內容及鏈接所導致的責任和後果。

 

4. 資料收集

為了營運SIE Inc業務及提供產品和服務,SIE Inc可能收集及擷取關於該等裝置和應用程式軟件資料。該等資料可能被用作系統監察/判斷、市場推廣、不記名的追蹤使用行為。當應用程式軟件首次在該等裝置啟動時,SIE Inc亦可以知悉您由SIE Inc自動編制予該等裝置的獨有編號。當您從應用程式軟件登入帳號時,SIE Inc可以將該等資料與您的帳號及其他與您的帳號關聯的資料連結。關於該等資料的使用詳情及如有疑問時的查詢聯絡方法,請參閱位於http://doc.dl.playstation.net/doc/legal/index.html,您所屬地區的Sony Entertainment Network/PSN (SM)私隱政策。

 

5. 連接互聯網

部份應用程式軟件的功能可能需要連接互聯網。您需就互聯網的連接或使用承擔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 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6.1 應用程式軟件乃按"現狀"方式予以提供,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明確排除任何有關適銷性、適合特定用途和沒有侵權的默示保證。

6.2 對於任何由於存取或使用應用程式軟件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以任何形式產生的,不論是否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損失或損害,SIE Inc及其關聯公司及許可人概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可予執行的範圍內,前述責任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致其基要的目的亦然。

如您居住在日本或其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之國家/地區,且在SIE Inc、其關係企業及其授權人須負責任的狀況下,對於任何由於存取或使用應用程式軟件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以任何形式產生、不論為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性損失或損害,儘管本協議有任何其他規定,除非SIE INC、其關係企業和授權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其責任僅限於您所遭受的直接損害,最高可達您為裝置實際支付的金額。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可予執行的範圍內,前述責任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成其主要目的亦然。某些國家/地區禁止前述的責任排除或限制,因此前述的責任限制與排除不一定適用於您。

若您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澳洲、大洋洲、印度、俄羅斯聯邦或烏克蘭,則以下規則適用於您:

6.2.1. 根據適用的當地法律,您可擁有相關權利,且不可被排除、被限制或被更改。這些權利優先於本協議中任何內容,包括第6條中的內容。

6.2.2. 本協議並不會:

6.2.2.1. 影響您身為消費者根據當地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保證或擔保(例如您在應用程式軟件故障時的權利);

6.2.2.2.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對因我們的疏忽或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6.2.2.3.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因故意違反、欺詐、欺詐性失實陳述或重大過失而承擔的責任;或者

6.2.2.4.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的責任,除非您適用的當地法律許可。

6.2.3. 根據第6.2.1和6.2.2條,我們對您的責任僅限於您為與引起責任的應用程式軟件相關的硬體支付的金額。

 

7. 本協議的違反;權利的終止及SIE Inc的補救措施

倘若SIE Inc決定您已違反本協議的條款,SIE Inc可採取或促使採取任何行動以保護其權益,例如停止部份或所有應用程式軟件的存取或使用、終止您存取PSN、停止應用程式軟件所提供的服務或依賴任何其他合理所需的補救措施以防止任何經改造或未經許可的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

SIE Inc、其關聯公司及其許可人保留就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提出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SIE Inc可就您使用或存取應用程式軟件的行為,參與任何由政府或私人提出的法律行動或調查。

 

8. 出口管制及遵從法律規定

應用程式軟件可能含有某些受出口管制法規所限制的技術。就此而言,應用程式軟件不得在違反該等法規的情況下出口或再出口予人士及實體。在使用應用程式軟件時,您必須遵從該等法規的要求。您聲明和保證(i)您不是位於被美國政府列入禁運的國家或被美國政府列為"協助恐怖分子"的國家;及(ii)您不是在美國政府列入禁止或限制組織的名單上。

 

9. 對某些居民適用的具約束力的個人仲裁條款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下列本第9條所載條款僅適用於美國居民或位於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

"爭議"一詞指任何您與SIE Inc、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任何他們現在或以前的關聯公司或任何上文所述之前任或繼承實體,包括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及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合稱"Sony實體")之間就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而產生的爭議、申索或歧見,不論是否基於合約、成文法律、規例、條例、侵權法(包括欺詐、失實陳述、欺詐性誘使或疏忽)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理論而引致,包括有關本第9條的有效性、可執行性或適用範圍(下文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可執行性除外)的爭議。"爭議"一詞涵蓋可予執行的最廣泛的可能意義。

倘若您與Sony實體或Sony實體的管理人員、董事、僱員及代理("敵對的Sony實體")之間產生任何不能透過如下文所述的磋商予以解決的爭議(除在下文仲裁除外條款列明的爭議),您及敵對的Sony實體必須僅依據本第9條的條款進行仲裁以解決該爭議,而不能在法院就該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指該爭議會通過中立的仲裁員解決,而無需在法院通過法官或陪審團審理。

您及Sony實體同意,本第9條所載的仲裁條款並不適用於您或任何Sony實體在小額申索法庭提出的任何申索。

倘若您不願意接受本第9條所載有約束力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約束,您必須在您接納本協議的日期起3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SIE Inc。您的書面通知必須郵寄予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由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轉交,其地址為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註明收件人為:LEGAL DEPARTMENT – WAIVER;該通知必須列明:(1)您的姓名;(2)您的地址;(3)您的登入名稱(如有);及(4)清楚說明您不願意通過仲裁與任何Sony實體解決爭議的聲明。

倘若您與任何Sony實體發生爭議,您必須向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發出書面通知,由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轉交,其地址為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註明收件人為:LEGAL DEPARTMENT – DISPUTE RESOLUTION,藉以給予敵對的Sony實體以非正式方式通過磋商解決有關爭議的機會。

您同意會在發出有關爭議的通知後在不少於60日的期間內真誠通過磋商的方式解決有關爭議。倘若敵對的Sony實體在收到有關爭議的通知後的60日內未有解決您的爭議,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可依照本第9條的規定通過仲裁方式提出您的申索。

任何爭議解決程序,不論是仲裁抑或是法院程序,均僅會以個人程序的基礎進行,不會以集體訴訟或代表訴訟的方式進行或作為一項集體訴訟、合併訴訟、代表訴訟或私人代表訴訟中的指名或不指名成員的身份參與,除非您及敵對的Sony實體雙方在提起仲裁後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可以上述方式或身份進行訴訟。

倘若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選擇通過仲裁解決您的爭議,提起仲裁程序的一方可向美國仲裁協會(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 www.adr.org或JAMS www.jamsadr.com申請提出仲裁。倘若本第9條的規定與雙方選擇的仲裁機構的規則存在任何衝突,均以本第9條的規定為准。

任何關於州際商事爭議的可仲裁性均受《聯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FAA")的管轄。然而,適用的聯邦或州法律亦可能對爭議的實體內容適用。凡涉及少於75,000美元的申索,均適用AAA的《消費者相關爭議的補充程序》("補充程序"),包括補充程序第C-8條所列關於仲裁費用表;凡涉及超過75,000美元的申索,均適用AAA的《商事仲裁規則》及非集體訴訟程序的有關費用表。

AAA規則可於www.adr.org查閱或致電1-800-778-7879索取。此外,除根據有關的州或聯邦法律所賦予敵對的Sony實體或您可追討律師費或費用的權利外,倘若您的申索不超過75,000美元而您已按照上文所述向敵對的Sony實體發出通知並真誠磋商,及假如仲裁員裁定您在仲裁中獲得勝訴,您有權按仲裁員的裁決收回合理的律師費和費用。

仲裁員會以書面方式作出仲裁裁決,但除非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仲裁員可無需提供理由陳述。仲裁員的裁決具有約束力,是最終裁決,FAA所規定的上訴權利除外;仲裁裁決可在任何對有關方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登錄,以便執行。

您或敵對的Sony實體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或您居住地所在的縣提起仲裁程序。倘若您選擇在您居住地所在的縣提起仲裁,敵對的Sony實體可在同意支付您由於轉移仲裁地而招致並經仲裁員決定的任何額外費用或成本的情況下將仲裁程序轉移至聖馬刁縣。

倘若本第9條的任何條款(上文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的規定除外)屬於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將從本第9條刪除,而本第9條的其餘條款則具有所有效力。倘若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被裁定為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第9條整條將全部不可執行,爭議將由法院審理判決。

本第9條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

 

10. 管轄法律及司法權區

倘若您居於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的國家/地區,本協議受日本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任何關於或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只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交有關爭議。

倘若您居於歐洲、非洲、澳大利亞及大洋洲、中東、印度、烏克蘭或俄羅斯聯邦,本協議受英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

倘若您居於其他地方,本協議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有關其法律衝突的規定除外。倘若您是美國居民,任何並非進行仲裁或在小額申索法庭提起的爭議均必須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高等法院或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下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1. 一般法律事項

您受本協議的最新版本的條文約束。SIE Inc可以隨時修改本協議的條文。如需印列本協議的現有條文,可登入下列網頁:http://doc.dl.playstation.net/doc/legal/index.html。請不時登入該網頁以查閱本協議的任何更改。您如繼續存取或使用應用程式軟件,即表示您接納本協議的任何最新版本。

倘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概不會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您確認,您如違反本協議,將會對SIE Inc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金錢的損害賠償並非充分的補償;除法律所賦予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外,SIE Inc有權獲得衡平法下的濟助。

本協議構成您與SIE Inc之間就應用程式軟件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或同期就此主題事項所達成的任何諒解。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下任何權利並不構成對該項權利的放棄。SIE Inc可將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轉讓予任何SIE Inc關聯公司,包括執行本協議條款的權利。

 

12. 商店持有人

本協議是您與SIE Inc之間的合約,而不是您與下載應用程式軟件的商店("應用程式商店")的持有人("商店持有人")之間的合約。除本協議列明外,SIE Inc,而非商店持有人,就應用程式軟件的內容承擔一切責任。

您對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亦受應用程式商店的使用條款約束。

商店持有人沒有責任向您提供應用程式軟件保養及支援服務。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商店持有人就應用程式軟件將不會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對於您或第三者就應用程式軟件的索償或您對應用程式的擁有權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i)產品責任索償;(ii)有關應用程式軟件未能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或規管要求的索償;(iii)消費者保障或相類似法規引起的索償;及(iv)應用程式軟件侵害第三者知識產權的任何索償,商店持有人概不處理。

 

13. 聨絡方法

關於應用程式軟件的任何問題或投訴,請聯絡刊登於http://www.playstation.com/support/的支援隊伍。